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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省道路运输协会正式印发《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示范文本》,明确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的责权利关系。
以前,我省出租车公司和司机签订的合同,为公司自行制定,格式不统一,司机的权益难以保障。现在,有了统一的示范文本后,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各出租车企业签订合同的随意性。
示范文本主要分承包、挂靠、代理三类,规定了公司和司机的权利和义务,更有利于保障驾驶员和企业双方的权益。
根据省道协通知要求,在该合同示范文本下发之前,各地出租车企业与驾驶员已经按当地要求签订了统一的合同文本的,暂按原合同执行。在推行《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示范文本》过程中,各地还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,对合同文本内容进行局部的调整和补充。 |